近日,广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粤教基〔2026〕1号),涵盖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、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、加强新生入学管理等方面,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 《意见》提出,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严禁以考试、竞赛成绩、证书、面试等形式“掐尖”招生。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,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、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;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特长班、特色班、快慢班、尖子班、国际班等各类重点班。 普通高中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“公民同招”政策,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%,并向薄弱初中、农村初中倾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