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印发《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》,确立学校主体、民主决策、公平竞争、全程公开四大治理准则。校服采购列入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,选用组织中家长、学生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%,采购方案等事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验收后须再次公示质检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