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粤教基〔2026〕1号),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

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,严禁以各类考试、竞赛、夏(冬)令营、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。

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,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;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等,全面推进均衡编班。

普通高中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,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%,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%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