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1号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制,强化命题、制卷、运送、保管、分发、施考、回收、评卷等全流程管理,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、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、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全覆盖。
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,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;持续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,加强关键能力、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考查。
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,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,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;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,严厉打击“高考移民”。